3月1日起出口苏丹商品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企业仍需加强质量管控
发布时间:2018-02-11 来源:常熟日报
从今年3月1日起,出口苏丹商品无需再实施装运前检验。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仍应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进口国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加强质量管控,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我国出口商品质量信誉。
早在2013年,为提高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发生和假冒伪劣产品出口,维护我国出口产品质量信誉,促进中苏贸易健康发展,中苏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谅解备忘录》,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139号公告,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HS编码)中第25至29章和第31至97章的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
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科科长石洁表示,从以往对输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监管情况看,质量风险依然存在,主要问题包括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法制意识有待提高、自检自控能力不强。去年,常熟地区共完成出口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21批,货值79.21万美元。检出不合格1批,货值4462美元。该批不合格产品为纺织面料,因存在印染不良、折痕、破损等外观缺陷,严重影响使用,最终被判定“不准出境”。